2020卷

  • 民政事务  
  • 发布时间:10-20
  • 来源:
  •  

    【概况】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全面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民政工作“三个聚焦”“三个更好履行”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重点工作推进上取得新成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民政厅”)共有13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办、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人事处)。

    共有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盲人按摩培训医疗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内蒙古今日社会蒙文杂志社。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机关行政编制63名,事业编制149名。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 抓实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完善低保兜底脱贫政策,实施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救助兜底保障未覆盖“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兜底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截至2019年底,全区39.1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其中15.24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9.49万)。将1.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救助,实施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万人次。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资金倾斜力度,2019年为深度贫困地区在原基数上增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622万元。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京蒙协作“牵手计划”64个社会工作协作项目全部完成。

    【困难群众救助保障】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2019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7.0%6.6%,全年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2.76万人,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比2018年有所提高,全年保障特困人员9.52万人。

    20199月,按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和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民政部、财政部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度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内蒙古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获得第一名,被评为“优秀”等次,内蒙古自治区已连续两年获评第一名。

    由自治区民政厅指导的《巴林左旗构建“6+1”特困供养标准体系,推动管理服务契约化发展》获全国2019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十佳案例。巴林左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认定和管理”获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2019年,推动出台《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机构操作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有了地方标准;2019年,全区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54所,新增床位6485张;新增农村牧区养老床位数5255张。重点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推动呼和浩特市入选第四批全国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召开全区牧区养老经验交流会。持续总结形成锡林郭勒牧区养老、兴安盟“一院两制”、医养结合“四种模式”等养老服务模式,召开了全区牧区养老经验交流会,民政部和部分省区派员参会。内蒙古自治区“12349”便民为老服务信息平台被国家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列为全国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

    【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19年,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完成全区敬老院火炉取暖和使用旱厕“清零行动”。持续推进实施国贫和边境旗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支持国贫旗县和边境旗市建设26个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大排查,52个安全隐患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基层政权】 2019年,配合开展换届选举“回头看”,对审查清理不符合条件嘎查村委会负责人出现的空缺全部进行依法依规补选。区分4类地区制定参考样板,指导基层制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社区治理】 2019年,持续推广包头市青山区、包头市昆区、赤峰市红山区、二连浩特市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践经验,包头市青山区万青路街道春光社区“五位一体”民主协商社区物业管理获得首届“中国城市治理创新奖”入围奖。

    【社会组织管理】 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党建、慈善社工和区划地名等工作全面推进。2019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等9项审批事项入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中涉及民政的5项指标任务(基层民主参选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每万人拥有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数量)全面完成。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2019年,全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0.6万人次。为29.01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27.58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持续推进实施殡葬火化设施排放环保达标三年行动计划,全年为10个国贫和边境旗县更新改造殡葬火化设施。加强规范殡葬领域服务管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整治、严格价格监管规范收费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4663人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有效落实。

    【儿童福利】 2019年,孤儿保障标准比2018年有所提高,全年保障孤儿3989人。

    【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京蒙“牵手计划”社工服务项目。通过北京市民政局遴选20家社工援派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内蒙古自治区7个盟市中20个国贫旗县的社工受援机构。截至11月末,2019年的64个社工服务项目已全部完成。深入推进民政部“三区计划”社工服务项目。在全区遴选7家社工服务机构,分别深入到呼伦贝尔市等6个盟市的7个国贫旗县开展专业社工服务。2019年末28个社工服务项目正在实施。积极争取自治区“三社联动”社工服务项目,在全区开展30个社会工作服务试点。抓好全区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计5402人通过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开展脱贫攻坚易地搬迁社工服务试点工作。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等4个盟市开展易地搬迁专业社工服务。

    (撰稿人:银洁)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民政事务  
  • 发布时间:10-20
  • 来源:
  •  

    【概况】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全面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民政工作“三个聚焦”“三个更好履行”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重点工作推进上取得新成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民政厅”)共有13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办、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人事处)。

    共有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盲人按摩培训医疗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内蒙古今日社会蒙文杂志社。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机关行政编制63名,事业编制149名。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 抓实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完善低保兜底脱贫政策,实施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救助兜底保障未覆盖“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兜底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截至2019年底,全区39.1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其中15.24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9.49万)。将1.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救助,实施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万人次。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资金倾斜力度,2019年为深度贫困地区在原基数上增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622万元。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京蒙协作“牵手计划”64个社会工作协作项目全部完成。

    【困难群众救助保障】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2019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7.0%6.6%,全年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2.76万人,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比2018年有所提高,全年保障特困人员9.52万人。

    20199月,按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和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民政部、财政部联合组织开展2018年度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内蒙古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获得第一名,被评为“优秀”等次,内蒙古自治区已连续两年获评第一名。

    由自治区民政厅指导的《巴林左旗构建“6+1”特困供养标准体系,推动管理服务契约化发展》获全国2019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十佳案例。巴林左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认定和管理”获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2019年,推动出台《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机构操作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有了地方标准;2019年,全区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54所,新增床位6485张;新增农村牧区养老床位数5255张。重点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推动呼和浩特市入选第四批全国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召开全区牧区养老经验交流会。持续总结形成锡林郭勒牧区养老、兴安盟“一院两制”、医养结合“四种模式”等养老服务模式,召开了全区牧区养老经验交流会,民政部和部分省区派员参会。内蒙古自治区“12349”便民为老服务信息平台被国家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列为全国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

    【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2019年,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完成全区敬老院火炉取暖和使用旱厕“清零行动”。持续推进实施国贫和边境旗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支持国贫旗县和边境旗市建设26个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大排查,52个安全隐患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基层政权】 2019年,配合开展换届选举“回头看”,对审查清理不符合条件嘎查村委会负责人出现的空缺全部进行依法依规补选。区分4类地区制定参考样板,指导基层制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社区治理】 2019年,持续推广包头市青山区、包头市昆区、赤峰市红山区、二连浩特市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践经验,包头市青山区万青路街道春光社区“五位一体”民主协商社区物业管理获得首届“中国城市治理创新奖”入围奖。

    【社会组织管理】 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党建、慈善社工和区划地名等工作全面推进。2019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等9项审批事项入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中涉及民政的5项指标任务(基层民主参选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每万人拥有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数量)全面完成。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2019年,全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0.6万人次。为29.01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27.58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持续推进实施殡葬火化设施排放环保达标三年行动计划,全年为10个国贫和边境旗县更新改造殡葬火化设施。加强规范殡葬领域服务管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整治、严格价格监管规范收费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4663人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有效落实。

    【儿童福利】 2019年,孤儿保障标准比2018年有所提高,全年保障孤儿3989人。

    【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京蒙“牵手计划”社工服务项目。通过北京市民政局遴选20家社工援派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内蒙古自治区7个盟市中20个国贫旗县的社工受援机构。截至11月末,2019年的64个社工服务项目已全部完成。深入推进民政部“三区计划”社工服务项目。在全区遴选7家社工服务机构,分别深入到呼伦贝尔市等6个盟市的7个国贫旗县开展专业社工服务。2019年末28个社工服务项目正在实施。积极争取自治区“三社联动”社工服务项目,在全区开展30个社会工作服务试点。抓好全区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计5402人通过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开展脱贫攻坚易地搬迁社工服务试点工作。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等4个盟市开展易地搬迁专业社工服务。

    (撰稿人:银洁)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